前兩天在微博竟然看到#結婚冷靜期#也上了熱搜,這看來除了民法典中的離婚冷靜期,結婚冷靜期可能也要來了。
其實我覺得結婚冷靜期還是很有必要的,當初我有一個表姐,因為年齡30歲了,就一直被家里人催婚,后來經別人介紹認識了姐夫,兩人沒過多久就結婚,但是后來表姐發現姐夫竟然在婚前辦了各種信用卡,幾張信用卡加起來欠款四五十萬,說是之前創業失敗了,但是婚前并沒有跟表姐說過這事。表姐也是善良,說竟然都結婚了,已經沒辦法了,就只能承受這一切,這幾年也是過的很辛苦。
我想如果有“結婚冷靜期”,表姐應該也不至于這么沖動。結婚前至少需要了解對方是否有負債,有沒有不良嗜好,征信是否良好!
婚姻是不易的,很多時候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,所以我想結婚冷靜期比離婚冷靜期更重要吧,結婚前認真的想一想,談一談,看看是不是真的適合結婚
所以你們覺得這個結婚冷靜期,有必要嗎?